一、受理范围
1、玉溪高新区区域内砍伐城市树木、临时占用城市绿地、迁移古树名树许可的申请。
二、设定依据
《城市绿化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100号)第二十条: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;占用的城市绿化用地,应当限期归还。 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,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,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。第二十一条: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。砍伐城市树木,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,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补植树木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。第二十五条:百年以上树龄的树木,稀有、珍贵树木,具有历史价值或者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,均属古树名木。对城市古树名木实行统一管理,分别养护。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,应当建立古树名木的档案和标志,划定保护范围,加强养护管理。在单位管界内或者私人庭院内的古树名木,由该单位或者居民负责养护,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和技术指导。严禁砍伐或者迁移古树名木。因特殊需要迁移古树名木,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,并报同级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批准。
三、审批条件
1、影响交通、管线、房屋和人身安全的城市树木;
2、影响市政道路建设工程及在规划预留路口上的城市树木;
3、在建筑红线内影响建设项目实施的城市树木;
4、影响电力、市政、交通和通信部门紧急抢险救灾的城市树木;
5、影响政府重大工程项目实施的城市树木;
6、自然枯死或者被台风折断的城市树木;
7、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;
8、因城市建设需要或特殊原因确系无法避让古树名木的。
四、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
受理地点:玉溪市红塔区抚仙路86号创业大厦B座一楼
办事窗口:高新区管委会B座一楼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大厅
办公时间:周一至周五,上午8:00—11:30,下午14:30—18:00(法定节假日除外)
乘车方式:市内可乘4路、10路公交车到市委站,15路公交车到高新区科技园站步行至创业大厦B座一楼即到。
五、申请材料
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、树木审批申请材料目录
序号
|
提交材
料名称
|
原件
/
复印件
|
纸
质
/
电
子
文
件
|
份数
|
新办
|
增
项
|
到期
复查
|
依申请变更
(生产条件变更)
|
其他依申请变更
|
补证
|
依申请注销
|
1
|
书面申请
|
原件
|
纸
质
|
1
|
√
|
|
|
|
|
|
|
2
|
《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、树木审批申请表》
|
原件
|
纸
质
|
2
|
√
|
|
|
|
|
|
|
3
|
申请处理的树木照片。对存在潜在危险的树木,提供的照片要能反映树木生长的实际情况
|
原件
|
纸
质
|
1
|
√
|
|
|
|
|
|
|
4
|
绿化恢复、补偿实施方案或设计图
|
原件
|
纸
质
|
1
|
√
|
|
|
|
|
|
|
5
|
占地现状图( 1:200-500)
|
原件
|
纸质
|
1
|
√
|
|
|
|
|
|
|
6
|
经园林绿化专家论证的迁移古树名木迁移施工计划
|
原件
|
纸质
|
1
|
√
|
|
|
|
|
|
|
注: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,同时加盖公章。
六、审批时限
法定时限:20个工作日
承诺时限:5个工作日
七、审批收费:
无
八、审批结果及送达方式
审批结果: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、树木审批许可
送达方式:玉溪市红塔区抚仙路86号,高新区管委会B座一楼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大厅直接领取。
九、咨询及监督渠道
1、窗口咨询或投诉:高新区管委会B座一楼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大厅
电话号码:0877-6618921,地址:玉溪市红塔区抚仙路86号政务服务大厅;邮编:653100;
2、纪检监察投诉:玉溪高新区纪工委,电话号码:0877—6560519;
地址:玉溪市红塔区抚仙路86号创业大厦B座二楼,邮编:653100;
3、信函投诉:玉溪高新区纪工委,电话号码:0877—6560519;
地址:玉溪市红塔区抚仙路86号创业大厦B座二楼,邮编:653100;
4、网络投诉:http://www.batikartbyjudy.com/hdjlN/zxyx/index.shtml
邮箱地址:yxgxqjgw@163.com。
十、办事指南下载及网上政务服务地址
1、http://www.batikartbyjudy.com/—政务公开—办事指南。
2、http://www.zwfw.yuxi.gov.cn:9001/LAAM/gxqzxsb(网络自助服务平台) |